潍坊科技学院优秀实习实训学生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勤学苦练”的学风,鼓励学生在实习实训中努力学习,认真工作,更好地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进一步发挥优秀典型在学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我校学风建设,特评选一批优秀实习实训学生。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完成专业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综合实践等集中实践课(环节)的2013级本科、2014级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坚持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参加实习实训期间的各项活动。
2.业务素质: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习,认真完成实习实训大纲规定的内容,专业技能进步快,实习实训单位评价好,实习实训考核成绩在良好以上。
3.纪律观念: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实习实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无旷工行为,病、事假累计不超过实习实训总天数的三分之一。
4.人际交往:实习实训中衣冠整洁、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沟通能力较强,能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团结实习实训同学,尊敬师长,尊重各级工作人员的劳动。
5.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直接评选。
(1)在实习实训期间成绩突出,受到实习实训单位表彰的。
(2)实习实训期间工作、学习等优秀事迹获得学校或实习实训单位以上表彰、奖励的同学。
三、评选比例
优秀实习实训学生的比例应控制在参加实习实训学生总人数的10%之内。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院系评选
院系按不同的实习实训类别,根据学生实习综合评价,按照参加该类实习实训学生总人数的10%评选出优秀实习实训学生。学生实习综合评价必须在良好(含良好)以上。在本学院公示后(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上报教务处。
第二阶段:教务处审核
根据各院系上报名单,由教务处组织有关教师对实习开展情况、实习实训单位评价、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表现等予以审核。
第三阶段:公示
对最终被评选为优秀实习实训的学生进行公示。
五、评选时间安排
1.12月16日以前,各院系填写《潍坊科技学院优秀实习实训学生推荐名单总表》(见附件)报教务处。
2.12月21日前,教务处审核。
3.12月23日前,公示。
六、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优秀实习实训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七、评选要求
1.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习实训评优办法,严格评选程序,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公正。
2.各院系对实习实训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和出现的优秀事迹,应通过宣传栏、院系简报等形式予以广泛宣传,发挥优秀典型在学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八、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教务处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