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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专业评估数据采集分工

2015-05-26   (点击: )

基本信息:

系统网址:http://202.194.15.245/

具体分工:

参评专业管理——专业条件维护------教育部认证专业导入(教务处 王效文)

参评专业管理——学科支撑——学位点(教务处 王效文)

参评专业管理——课程维护——网络课程(教务处 王效文)

参评专业管理——专业条件维护------专业实验室批量导入(教务处 刘炳国)

参评专业管理——专业条件维护------专业校外基地(教务处 刘炳国)

参评专业管理——专业条件维护------专业示范中心(教务处 朱翠萍)

参评专业管理——学科支撑——重点学科(教务处 朱翠萍)

参评专业管理——课程维护——精品课程(教务处 朱翠萍)

参评专业管理——学科支撑——科研平台(科研处)

科研信息管理——教师科研信息管理(科研处)

科研信息管理——学生科研管理——学生获奖(科研处)

科研信息管理——学生科研管理——学生论文作品专利(科研处)

参评专业管理——学科支撑——科研平台(科研处)

参评专业管理——学科支撑——创新项目 (就业指导中心)

参评专业管理——专业就业信息 (就业指导中心)

补充说明

1 教师的论文、奖励等录入时间为2011年至20141231日,奖励解释见状态数据库中的表3-6-3,只统计省部级和国家级。

2 学生奖励等录入具体为:截止到2014930日的所有在校生(所有年级,不包括20146月的毕业生),这些在校生从入学时截止到20141231日的所有奖励、论文等。

3 就业信息为2014年自然年的,时间截止至1231日,只统计网签的,考研的不算。

4 专业基地对应多个专业的,每一个专业一条记录,系统中已有详细说明。

5 学生竞赛项目只统计认可的34个竞赛。

6 论文填报只能填报期刊目录里有的,没有的无法填报。

7 专任教师表中没有信息的教师本次评估不计入内。

8 教育部认证专业系统默认所有的学校都是“否”,需要学校根据自己的情况按照模板进行填写,没有教育部认证的专业不用填写。

9 一个实验室对多个专业的情况,设备值不用分,比如100万的,每个专业的记录条都可以写100万。

10 部分学校反映系统中存在同一专业的新旧专业名称多条记录(以2012年为界),此类情况请将相同专业的新旧专业名称及时反馈给技术人员。

11 网络课程的界定:指通过网络平台可以进行完整的授课、作业、答疑、考试等教学过程的课程,精品课程等一系列展示性课程不算。具体可参考状态数据库中相关表格。

12 拿结业证的学生不算在毕业生中;毕业生只统计本科生,专科生不计入内。

13 不在省内网签范围的,如签订纸质协议单、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灵活就业证明的、志愿服务西部或大学生村官的、自主创业的都不计入内。

14 期刊目录说明:目录中的理工类期刊为国际通用的JCR分区收录的期刊;目录中的人文社科论类为SSCICSSCI索引期刊。各个高校严格按照期刊目录进行统计即可,不在目录中的将不计入内。

15 实验室中的“科研设备值”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包括教学,其解释与教育部表中的指标解释一致。

16 项目统计中,厅局级项目也包括在省部级类别中,即不统计市级和校内项目。

17 学生竞赛获奖中如有特等奖的,录入特等奖即可。

18 实习基地等必须严格按照专业人数统计。

19 自编教材的定义:指纳入教育部、中央其他部委或省教育厅规划(优秀)教材建设项目的教材。只统计本专业教师为第一主编的最新一个规划期发行的规划教材。

20 项目统计时只统计立项时间在2011-2014年间的。

21 系统中存在旧专业代码的,一律要换成新的专业代码,各个学校尽快提供新旧专业的对照表给技术老师,旧专业代码一律不进行评估。如果旧专业拆分成多个新专业时,请将旧专业名下的师资、课程等资源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新专业上。

22 新旧专业信息提供时:新旧专业名称代码如为一对一的关系,如A换成B,只需提供新旧专业对照表(新旧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给技术老师。如果旧专业拆分成多个新专业的,如A变成BCD,需要把师资、课程等资源在BCD中的拆分情况也发给技术老师。表格发送后将在补报工作结束后统一由技术老师处理。

23 学生获奖情况:特等奖请标记特等奖,计入一等奖;金银铜奖等其它奖励级别请按照一二三等奖对应。

24 科研合作项目:严格按照第一位统计,第一位非本校老师的,不计入。

25 注意: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的填写单位改为元,已经提交的由技术老师统一修改。

录入截止时间528日下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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