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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2016年度自编实践教材立项通知

2016-05-10   (点击: )

潍坊科技学院2016年度自编实践教材立项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潍坊科技学院加强教材建设的意见》,推进学院自编教材建设,2016年准备出版10门左右具有先进性、能体现专业特色、围绕项目化教学的实践教材,每个二级学院限报一门。

1.自编教材编写须申请立项,立项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1年半时间用于完成正式出版样稿,半年时间用于正式出版),完成形式为正式出版教材。

2.立项申请一式三份按《潍坊科技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请书》统一格式填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518。并一并附上预编写教材的编写大纲和目录。

3.院系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评审,教务处汇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确立的立项项目在全院公布。

4.项目责任人应在立项项目结果公布后一月内填写《立项教材编写计划任务书》,逾期不填视作自动放弃。

5.立项项目由学院统一组织出版。

6.学院定期组织专家根据《立项教材编写计划任务书》和《潍坊科技学院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对立项项目的编写进度、质量等进行检查。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立项,以后两年之内不能申报立项:

1)检查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

2)项目责任人不履行协议或在协议期限内自己放弃立项。

2)项目责任人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或违反学术道德而造成违约者。

7.学院教材立项项目,应按批准文件公告的名称、内容、进度出版,不得擅自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在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前由作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8.各项目责任人应及时展开对立项内容体系的研究和编写工作,履行相应义务,确保立项项目高质量地完成,努力创建精品教材。

9.立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完成形式为正式出版的教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应在《潍坊科技学院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中填写。延长出版期不得超过6个月。

10.学院将把教材建设立项作为各院系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各院系要对立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控、督促,保证立项项目顺利完成。如立项项目无理由中止、不能按时间结点完成,学院将按本院系部该项考核指标未完成进行处理。

11.经过立项申请通过的实践教材,2016年春节前完成所有编写进度,可予以出版并用于2017年春季教材征订,尚未完成的要在20176月底前完成所有编写进度,可予以出版并用于2017年秋季教材征订。

教材编写进度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进 度 安 排

2016525日前

确定教材编写大纲

教材编写人员收集和准备资料;确定教材编写大纲.

2016630日前

确定教材编写样章

主编组织编写教材样章,确定教材正式样章,作为其他编写人员的编写样例

2016710日前

确定教材编写分工

确定教材编写分工,主编对参编人员提出详细的编写要求,编写工作正 式开始。

20161030日前

教材初稿完成

各参编人员完成初稿交主编,主编审读参编人员编写的稿件,提出修改意见。

20161210日前

教材修改

参编人员按主编意见对稿件进行修改,直至符合主编要求。

2017320日前

教材定稿

主编统稿,教材定稿

注:以上时间进度表中的一些安排,各教材主编可根据本书编写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调整,但应保证教材定稿时间。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6510


潍坊科技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请书

 

文字

 

CAI课件

 

其它

 

适用专业

及对象

本科生

 

专科生

 

主编及职称

 

联系电话

e-mail

 

参编及职称

 

 

必修

 

选修

 

基础课

 

专业课

 

 

参考学时

 

开课年限

 

新编或修订

 

稿

 

申请资助金额

 

自筹资金

 

内容提要:概述本教材内容、特点,并附编写大纲

 

主编在教学、科研、教材编写等方面的主要成果

 

编写本教材的意义与作用、必要性与可能性、以及与国内同类已出版教材比较有何独到之处

 

教研室

推荐意见

 

 

签字: 

                                                

二级学院意见

从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教学适应性及系资助金额等方面签署具体意见

 

签字: 

                                                 

教务处意见

 

签字:

    

学术委员会审批意见

 

签字: 

                                                 

注:选择项请画勾,填写字迹要清晰。                        填表日期:

上一条:关于自学考试学生2016年上半年毕业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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