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份自学考试教材征订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务处自学考试服务中心工作安排,现将征订“2017年4月份自学考试课程教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征订自学考试课程教材的相关依据
1.本专业考试辅导计划及实际教学情况。
2.“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4月份考试专业科目一览表”(因2017年4月份的尚未公布,可参考2016年4月份的考试专业科目一览表)。
3.《2016年10月份高教自考教材征订信息表》(因该表需待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发布,可参考《 2015年10月份高教自考教材征订信息表》)。
4.2017年4月份自学考试学生数。
二、注意事项及步骤
1.各二级学院征订教材时需按照《统招学生教材征订统计表》和《非统招学生教材征订统计表》(模板已共享),分类进行统计,由教务处自学考试服务中心进行分类汇总,汇总后交教务处教材科。
2.征订学生教材的同时征订教师教本(同款)。
3.各二级学院需上交自学考试服务中心《统招学生教材征订统计表》和《非统招学生教材征订统计表》电子版各一份,统计人签字且院系盖章的纸质版各两份(自学考试中心留存一份,汇总后交教务处教材科一份)。
4.各二级学院征订教材时务必认真仔细,谨防漏订、错订和重订。如发现以上现象,追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5.教材统一由教务处教材科征订、分发。各二级学院接收教材时,一定要认真核对,若有错误(名称、代码、自考教材标志、数量等)及时告知教材科。
6.因自学考试教材征订的特殊性,一般情况下每年4月、10月的考试前开始征订下一次考试用书,考试结束后半月内来书;一次考试一次征订。若有特殊情况导致教材未及时到位,请及时告知自考中心、教材科,做妥善处理。
另:请各二级学院统计丢失学生证的自考学生名单: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教务处自考中心汇总后交潍坊考办统一办理,过期不再单独受理。
教务处自学考试服务中心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