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上半年自学考试
在校生注册及毕业论文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注册工作的通知》,以及潍坊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现将我校2017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在校生注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实行注册制。我校只接受本校学生注册,不接受社会考生在我校注册。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注册2年内不得借考、转考,注册满2年后方可借考、转考、办理毕业手续,注册满5年仍未毕业者,将按社会考生对待,不再享受实践课程考核成绩政策,考籍档案转入市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本次注册时间从12月1日开始。我校统一使用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对新考生进行注册,生成的注册号即考生的准考证号。各学院上报注册学生名单,由教务处自考服务中心按照学生所在学院和报考专业统一注册,并报潍坊市招办审核备案。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院校及专业表》(见附件1)的内容审核学生的注册信息,确保注册数据正确无误。各学院负责上报《自学考试注册统计表》(见附件2)。注册信息作为考生报名考试、成绩合成及毕业审核的重要依据,备案后不予更改。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本次注册机会,只能在下一次注册。
《自学考试注册统计表》的各项信息要求完备准确,注册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专业、照片等)严格按管理系统的要求采集。注册考生电子版照片要求:免冠,背景为浅蓝色,像素为384*512,照片大小在30K—100K以内,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各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自考学生注册统计表》(1 份)12月1日前报送教务处自学考试中心,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80787032@qq.com。考生电子版照片各学院自己留存,上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2017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考工作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8日至24日。本次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请通知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办理报名手续。
具体见山东省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2017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考简章》。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由各专业主考院校负责,各院系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请登录主考院校继续教育(成教)学院网站查询有关成人学位授予的相关事宜。
五、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的相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山东省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6年12月18日—24日开始。考生网报网址:http://218.59.136.122。考生在报考课程时,一定选准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考试地点选择潍坊科技学院;告诫学生一定牢记密码,并做好密码保密工作,密码只有3次修改机会。所有报考项目一定审查好后再提交。各学院依据考试计划和报考实际情况及时征订新注册考生的考试教材。
附件1: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注册工作的通知》
附件2:自学考试注册统计表
附件3: 2017年上半年山东省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专业科目表
附件4:山东省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附件5: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7年4月份考试专业科目一览表
教务处自学考试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