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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的通知

2017-05-03   (点击: )

潍坊科技学院

关于2017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职能部门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请根据《潍坊科技学院学生学业考核条例》和《潍坊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对2017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现就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条件

凡我校2017应届毕业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达到最低毕业成绩要求者可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毕业:

1.必修课程考核成绩经最终补考仍不及格者

2.选修课程总学分不足毕业最低总学分者

3.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教育)实习不合格者。

4.仍有在校处分未解除的。

5.学籍状态不是“注册学籍”的。

审核说明

1.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对学生的课程成绩进行审查。各学院按照运行中心印发的《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课程成绩部分)安排表》进行课程成绩的审查,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习情况进行审查,课程成绩和环节达不到毕业条件但达到结业条件的不办理毕业,只办理结业证书;达不到结业条件的不办理毕(结)业手续。

2.财务处对学生的缴费情况进行审核。学费等费用未缴纳的,教育部学籍状态为暂缓注册,处于暂缓注册状态的学生不进入毕业资格审查环节,不办理毕(结)业。510日前缴费完成注册手续的可随2017届办理毕业手续,511日及之后办理缴费注册的随2018届办理毕业手续。

3.教务处、学生处审核学生的在校处分情况。若仍有在校处分未解除的不办理毕业。

2016届办理结业的学生若成绩达到毕业条件,可以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相关学院将学生申请和资格审查情况报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和实践教学管理中心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各学院将结业证书收齐后于529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科,统一办理换发毕业证书手续。

四、毕业生学籍档案建立封存

各二级学院按照《潍坊科技学院学生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将学生档案归档、封存,7按照就业派遣方案进行档案转寄。

五、完成时间

1)考试成绩、学生处分情况、缴费情况等审核完成时间为2017528日前。

2)毕业论文(设计)审核完成时间为2017529

各学院和有关职能部门在进行上述工作的过程中,既要做到以人为本,体现对毕业生的关爱,又要维护良好的声誉,严把出口质量关,确保本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圆满完成。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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