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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06-15   (点击: )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第21周、22周进行(201773-2017712日),期间间隔周六、周日(201778日、201779日)。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强调以下几点:

一、任课教师注意事项:

任课教师应主动关注本人所承担课程的考试安排,按时间要求和规范要求进行命题、领卷、批改与成绩评定以及课程小结等工作。提醒学生关注本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做好考试准备。

(一)考试命题:

1、具体要求见《潍坊科技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命题通知》中的要求。

2、命题完成后请交院(系)审核,由教学院长、系主任和课程负责人对试卷的考核命题质量进行审核并填写《潍坊科技学院考试命题审核表》(见附件2),审核通过后将试卷汇交院系教学秘书保管存档。未经审核的试卷不予印刷。

3、考查课程一般应在进入考试周之前随堂进行考查并应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学生考查时间,并请在课程考查时认真做好监考记录,考试要求同本规定。考查办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应改变。

(二)试卷送印和领取:

1、随堂考核课程各院系教学秘书凭试卷文印清单(汇总表)以及《潍坊科技学院试卷印制审批单》附件6及试卷电子版,送交文印中心印刷(要求:考试前1周提交)。

2、考试周考核课程由教务处随机抽取A卷或B卷送交文印中心印刷。(要求:考试前两周提交)

3、印刷好的试卷应由各院系教学秘书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随堂考核课程试卷领取各院系自行联系文印中心)

4、各院系领取试卷后应认真检查印刷数量和试卷印刷质量,并用安排专人保管至考试日。

5、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命题人员和接触试卷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如发生泄露或变相泄露情况,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潍坊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考试安排:

外语类课程(本科)由外语与旅游学院统一组织,通识类课程(本科)由通识学院统一组织。考试安排公布时间为2017628日,各二级学院要通知到每位学生考试,如有遗漏及时联系相关课程的承担单位。公共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在附件4,各二级学院安排考试时要避免与公共课冲突。

课内考查类课程:由相关二级学院单独组织,在20周之前完成。

考试类课程:由承担课程的相关二级学院组织,考试日程安排要合理得当,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考试安排的上交时间为于2017627日上午放学前,将纸质版(院系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一式三份交教务处;

考试形式。各院系根据所开课程的实际情况,经教务处批准备案后,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上机测试、口试、论文等形式。

巡视工作。各院系成立考试巡查小组,做好考试的自查工作,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教学的干部每个场次都要亲临考场巡视,巡考安排负责人签字后2017627日上午放学前上交教务处。

(四)成绩评定及小结:

1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三日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并于10日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成绩录入时间为 20176268:00- 2017 年7 月23 20:00,,请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逾期将全校通报。期末考试过程中的作弊学生名单由各院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考场记录。

2、教师阅卷应用红笔逐题批改,有错误处应给出明显标注,其他扣分应简要标出“不完整”、“不深入”等扣分原因;加分或减分可根据老师的习惯给出标识,但应统一;不得用铅笔或非红笔批改试卷和打分

3、阅卷时应把握统一的评分标准,避免随意判卷、随意给分等现象,坚决杜绝送分现象。

4、对卷面统分后应再次仔细复核,避免出错。

5、根据《潍坊科技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的规定,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应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执行,各项成绩的评定须有依据及相关辅证材料,尤其是平时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的给出应有据可查,应体现出学生平时学习的差异,不得将平时成绩和过程性考核作为变相拉高总评成绩的手段。

6、按照《潍坊科技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三天内上网输入成绩和完成试卷封装存档。填写《潍坊科技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分析(试卷类)》(见附件3)并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任课教师须在成绩单上签名,经教学院长(主任)或课程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签名签字。成绩单一份由开课院(系)教学秘书存档,一份和《潍坊科技学院考试命题审核表》附件2,随试卷存放,一份由教师本人留存。

7、试卷存档

外语类课程(本科)由外语与旅游学院存档,通识类课程(本科)由通识学院存档。其余课程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存档。

由试卷存档单位统一编写试卷册编号。

二、教学秘书注意事项:

1、协助安排考试日程,负责安排监考人员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到岗监考。监考人员必须是潍坊科技学院正式教职人员(含校聘教职工),一律不得请学生和外聘教师担任监考一职。

2、各课程考核前,应将试题纸(演算纸)、监考记录等(按考场数足数发放)发给监考教师。

3、考试期间,提前20分钟到岗,负责处理有关事宜。协助处理考试作弊违纪事项。

4、回收监考记录表,对填写不完整、无人签名的记录表应督促当事人填写完整,一份随纸卷封装,一份院系留存。

5、考试结束后,对由任课教师自己进行网上输入成绩的,教务秘书应进行督促和检查,及时收齐成绩单及其它材料。放假前必须做好成绩和试卷归档工作。督促或帮助外聘教师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6、认真验收、整理各种考核文档并归类保存,认真做好试卷自查和被查的准备工作。

三、院系、监考人员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在期末考试前分别召开监考教师和学生动员大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学业考核条例》和《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考试工作要求,严肃考试纪律。

2、各院系务必于考前整理好考场,保持教室卫生整洁无杂物,无任何书籍、资料,教室内桌椅摆放合理、整齐;教室内前后黑板擦干净,后黑板中间统一书写“自尊、自爱、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前黑板中间书写“关闭通讯设备”等字样以及右侧书写缓考、缺考学生名单。

3、鼓励有条件的院系设立公共考场(参照通识课程)进行流动考试,维持期末考试规范性。

4、考试安排一旦确定公布后,监考人员必须按时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不得擅自调换监考人员。若因公务或紧急情况不得不作调整,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三天向监考人所在院()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教学院长签字同意,由院(系)指定新的监考人,并正式向教务处发出书面更动通知;若有极为特殊事由不能事先书面提出申请,一定要做到及时通知教学院长,以便院(系)及时做出安排,但事后须补办相关手续。擅自请人代为监考、或代别人监考、或未办手续而监考缺岗的相关人员,将按《潍坊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进行认定。

5、所有监考人员佩戴监考证或巡考证监考,其余人员不得无故进入考场。

6、监考当日,监考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作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在黑板左侧上写明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字样。主监考应向学生郑重宣布考场纪律及考试作弊的处理规定,说明考试时间长度,并对试卷数量负全责;副监考应仔细清点核实考生人数,将实考人数记录在监考记录表上,并监控考场秩序。

7、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将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供检查。为不影响学生考试,监考人员应尽量在考试正式开始前认真检查学生证件,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8、考试开始前,务必要求学生将除考试所用文具和规定可带资料之外的物品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并认真检查桌面和抽屉,不得留有任何与考试科目有关的、非规定可带的纸张、书本以及其他物品。若在开考后被发现有夹带,责任由学生自负;监考人员清场不严、检查不仔细,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9、监考人员应全神贯注,坚守考场,不得随意离开,不得看书报,不得使用手机,不在考场中交谈,不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

10、考试进行中,考生不得中途暂离考场。若考生因特殊原因不得不暂离考场,须有监考人员相随,不得让考生单独离开。

11、若出现考生违纪、作弊情况,监考人员应注意掌握有关物证,当场指出并立即终止该考生的考试。监考人员还应记录学生姓名及其违纪、作弊情节,考试结束后应将作弊事实经过的书面材料汇交教务处,并及时配合教务处根据学生作弊情况下发《潍坊科技学院学生处分决定审批书》。

12、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学生掌握时间,学生不准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应明确要求学生将考卷卷面朝下放在桌上等待老师收卷,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走动。收卷时主监考应坚守讲台,维持整个考场秩序,严防交卷时的违纪作弊行为;副监考应完成收卷、清点工作。所收考卷份数与下发的试卷数及参加考试的人数一致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

13、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潍坊科技学院监考记录表》,不得有缺项,监考人共同签名后随试卷存档备查;若有违纪或作弊情况,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向学生所在院系通告。

四、学生注意事项:

1、学生应主动关注教务处公布的考试安排,并按课程性质做好相关准备。

2、仔细阅读大学生手册中有关考试违纪与处分的规定,严格遵守潍坊科技学院各项管理规定。

3、电子词典、手机、PAD、智能穿戴设备等其他通讯设备以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等严禁带入考场。考试时,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指令,严禁考试违纪、严禁考试作弊。

4、因特殊情况需要缓考时,应提前办理缓考手续(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院(系)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交教务秘书备案)。因病缓考须凭医院当日诊断证明办理缓考手续。未办理缓考手续的,一律按缺考处理。因公、特殊疾病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获得批准缓考的课程,学生可参加该课程的补考,参加补考后以实得成绩记载。

缓考手续办理:由学生于2017619-2017625日登陆172.16.0.97的个人账号,提交缓考申请,由各二级学院在教务系统中确认,纸质版由各院系收齐后提前一周到教务处办理。

 

 

 

附件:

附件1:《潍坊科技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潍坊科技学院考试命题审核表》

附件3:《潍坊科技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分析(试卷类)

附件4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公共课考试时间

附件5:试卷封装顺序

附件6潍坊科技学院试卷印制审批单(考查课填报)

 

 

教务处

2017 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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