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学生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完善学生的健康个性,培养学生的民主协作精神和加快学生的社会化进程,学校在学年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引导学生组建专业学习社团和各类竞赛社团”的计划,为落实好计划,特制订本方案。
一、社团活动对象
大学部全体学生。
二、社团组建部门
二级学院系(部)原则上依据本科专业设置组建专业社团。原则上每个本科专业组建至少一个专业社团。
三、社团建设的内容
社团建设分为:社团方案制定、社团申请和审批、社团成立、社团活动、社团评价。
1.社团方案制定:各二级学院根据自己的专业特色和学科特点组建社团,制定社团方案(方案格式要求见附件1)。方案包括:社团名称、社团目标、社团成员参与范围、社团管理领导机制(导师制)、社团制度和章程、社团活动计划、社团服务社会效果、社团激励机制(结合过程性考核和学分制)、社团参加竞赛计划等方面。
2.社团申请和审批:新社团在建立之前,必须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社团成立申请书(见附件2)、社团简介(见附件3)、社团方案(见附件1)、社团负责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社团指导教师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以及社团拟设组织机构及人员一览表(见附件6)。填写《潍坊科技学院社团成立审批书》(见附件7)。
社团联合会对新社团建立的必要性、可行性、章程、建设方案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教务处下发通知,批准新社团建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筹备:
(一)申请筹备的专业社团的宗旨、任务不符合学校教务处有关规定;
(二)已有性质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学生社团,特殊情况(如超过该类型社团合适数量范围)除外;
(三)社团负责人受过纪律处分的;
(四)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
(五)有校规校纪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3.社团成立:社团筹备、社团纳新等。经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专业社团,应当自批准筹备之日起1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和负责人,并成立注册。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学生专业社团的纳新应符合以下管理条例:
(一)严禁学生专业社团在纳新工作中有下列之一行为:
1.严重影响他人学习或休息;
2.恶意中伤其他学生社团或个人;
3.乱收取会员费、材料费、赞助费等费用;
4.夸大其词、虚假承诺,欺骗学生参加学生社团;
5.违背“自愿加入”原则,强迫学生加入学生社团;
6.在校园内乱贴、乱画、乱挂、乱传宣传学生社团资料;
7.有商业行为者。
(二)学生专业社团在组织纳新时,必须向同学出示组织者本人的学生证,并指导同学认真填写《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专业社团纳新表》(见附件8)。
(三)学生专业社团在纳新工作中要主动接受广大同学、老师、社团联合会和教务处的监督。
4.社团活动:学生专业社团开展活动,应当在社团成员内部依照其章程进行。学生专业社团活动应当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广告、公告等需要署名,任何学生专业社团不得盗用指导部门或其它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学生专业社团活动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由学生社团和社团负责人自行承担。每次专业社团活动应认真填写《社团会员签到表》(见附件9)和《大学生专业社团活动记录表》(见附件10),并留存活动的照片和影像资料。专业社团开展活动应遵循以下几点:
(1)以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发展学生的个性和创造能力为依归,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挥学生自主管理能力,提升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构建有特色的社团文化。
(2)社团活动要积极创新,注意特色的打造,提高社团成员的参与率和层次。
(3)积极参加省市乃至全国的各类竞赛。
(4)注重把社团建设和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
(5)社团活动要立足于服务社会和地方经济。
5.社团评价:学期末教务处组织评委对社团进行评价打分,评价指标包括:社团的活动内容、活动次数、活动质量、社团成员参与人数、社团服务社会的影响力。评选出潍坊科技学院十佳优秀专业社团和竞赛社团,对十佳优秀社团负责人、指导老师及优秀院系予以表彰。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