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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4月份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暨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

2018-04-08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2018年4月份自学考试于4月14、15日在我校举行。自学考试是国家级考试,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自学考试考点工作。

请通知考生在考试前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打印《考试通知单》,并严格按照《考试通知单》要求入场。考场设在30号、27号教学楼,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考试视频同步上传潍坊市招办、山东省招生考试院。

根据潍坊市招办自学考试考务工作会议的要求,各二级学院要选派责任心强的教师承担监考任务,同时加强对监考教师的教育。与监考教师签订监考岗位责任书,要求监考教师忠诚履行监考任务,规范监考。严禁参与或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作弊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考生的考试教育工作,教育广大考生树立诚信意识,忠诚应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要相信网络上的所谓“考试信息”、“试题答案”等。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考生会议或主题班会等方式,带领广大考生认真学习《考生须知》、《教育部33号令》等考试文件。严禁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带入考场,确保不出现考试作弊情况。

按照上级考务会要求,考生手机禁止带入考区警戒线以内,凡携带手机带入警戒区的考生暂缓入场,待其将手机送出警戒线后再入场。各学院要召开考生班会,把“考生手机禁止带入考区警戒线以内”的要求落到实处,请各二级学院将通知传达情况留存资料,并将传达落实情况纪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

附件一:考生须知

附件二:教育部33号令

                                          自学考试潍坊科技学院考点领导小组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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