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科技学院关于2019届专科毕业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发[2016]8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通知每一位参军复员的2019届专科毕业生,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免试专升本的学生,请根据鲁教厅办发[2016]8号文件要求,于2019年7月12日上午9:00前将所需材料交教务处226室张老师,联系电话0536-5106507。
附:《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发[2016]8号)
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鲁教厅办发〔2016〕8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学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是指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二、参军立功学生退役后符合专升本条件的,应由学生本人及时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山东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
三、学生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立功受奖证书;
(二)立功受奖通知书;
(三)入伍及退出现役相关证明;
(四)立功受奖喜报;
(五)原服役部队的立功证明;
(六)当地民政部门的证明;
(七)部队奖励登记(报告)表。
四、学校职能部门应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对各项材料原件审核无误后,对所有材料进行整理复印,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
五、学生应在专科毕业当年有相同或相近专业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高校中,申请拟升入高校。
六、我厅每年7月统一受理各高校的学生退役后专升本申请材料,经整理汇总审核后,于每年8月将符合条件的升本名单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山东省学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反映拟升本学生材料不实,或高校有违规操作等情况的,我厅将在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高校,由相关高校进一步调查核实,视核实情况重新作出决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厅将统一在《山东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上签署专升本确认意见,作为参军立功退役学生专升本就学的依据。
七、学生须根据确认的专升本学校和专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的,视为放弃专升本入学资格。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附件
山东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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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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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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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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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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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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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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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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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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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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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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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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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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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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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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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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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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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结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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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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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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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拟升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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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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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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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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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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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个人申请(本人填写并签字)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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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所在学校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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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确认意见:
鉴于 同志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15〕3号文件规定,同意其免试由专科升入
学校本科 专业就读,并于 年秋季学期入学。
(公 章 )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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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升入学校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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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3份,山东省教育厅职能部门、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拟升入学校各存1份;
2.随表附上学生入伍、服役期间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3.本表请妥善保存,凭本表办理专升本学籍电子注册手续;
4.本表于2016年7月1日起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