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科技学院
关于提交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材料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备案的意见》(鲁学位〔2004〕12号,以下简称《备案意见》),和《关于做好2017 年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与授予专业增列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7〕1号)。为做好我校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学位授予单位,请按《备案意见》的要求提供附件1:《新增授予学士学位专业一览表》、《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学校评审表》及相关材料。
二、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对应确认要求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 号)要求,各单位要依据新目录和新的专业介绍对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学位授予应与培养方案相一致,请各单位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整理审核汇总表>的通知》(教高〔201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对本单位2012 年前原有学士学位授权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进行对应确认,并填写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对应确认一览表(附件2)。
二、请各二级学院将申请材料于4月1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kyjwc@163.com,省厅通知及所需表格,见通知附件1-附件5.
三、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进行实地考察,具体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王效文,刘相法;662188,663598。具体详情也可登录: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阅相关文件。
http://xwb.sdedu.gov.cn/sdadgei/index.php
教务处
201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