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科技学院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网上教学质量督导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障网上教学期间工作的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在线课程教学质量督导工作,现做以下安排。
一、完善网上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学校建立校、院两级网上教学督导体系。校级教学督导组由评建办、教务处人员组成。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以院长、分管院长以及骨干教师组织的督导组,制定网上教学督导工作方案,对网上教学工作开展全面督导。通过督导对教师网络教学工作、学生网络学习情况、网络教学管理工作情况做出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疏通和反馈、提供帮助和指导,建立动态高效的教学质量监控反馈体系。
二、工作安排
(一)开课前督查
各二级教学单位督促并检查任课教师采取适当的线上教学方式进行教学准备工作,各二级单位督导组要每天抽查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情况,确保按要求规范实施教学,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保证本学期教学活动顺利开展。学校将对各二级教学单位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二)教学运行情况督查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建立线上教学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各二级教学单位要通过数据统计、督导员进入网络课堂跟班听课、学生信息员反馈等多种形式,重点对网上课程开展运行情况进行督导。学校对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各二级单位督导组对本部门网上课程全覆盖检查,要深入网络课堂,通过查看课程资源、教学组织、学生在线学习、作业布置和批改、辅导答疑、教学直播和教师在线时长等情况,了解网上教学运行情况,包括教学过程设计、教学开展效果、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至相关教师。
(三)教学评价
学生返校报到正式开学之前,学校、二级教学单位采用督导进网络课堂听课、查看教学资源使用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反馈等多种形式,对开设的网络课程进行督导及教学质量监控,确保网上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1.督导评价
对于采用网络直播方式授课的课程,各二级教学单位可根据各门课程采取的不同网络平台,制定细化可行的听课方案,对线上教学课程的教学资源与内容、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组织、教学特色、教学效果及学生学习效果等几个方面进行听课和评价。
2.学生评教
各二级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班级信息员作用,对网络课程进行评教,可抽取各行政班级20%的学生组成学生评教团体,通过网上渠道动态获取学生评教意见,及时了解同学对在线教学的体验和建议,及时将学生提到相关问题进行反馈,督促教师提高网络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教学效果。引导学生主动适应在线教学新模式,在老师的指导下开展自主性学习,探究性学习,积极互动研讨,做到“标准不降、形式多样、方法灵活”。
3.评价与考核
各二级教学单位督促任课教师要加大过程性考核的力度,将过程性考核内容明确细化,将线上教学各个环节列入过程性考核的范畴。
(四)其他要求
1.学校将定期公布网上教学运行基本数据,各二级教学单位对教学质量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安排专人对先进经验、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推广,学校每周择优选取优秀案例报送省教育厅。
2.各二级教学单位迅速制定网上教学督导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院督导专家组成、网上教学基本情况分析、拟采取的教学督导举措等,并于2020年2月24日前将方案电子版发送至wfkjxyjwc@wf.shandong.cn。
3.各二级教学单位要畅通教学信息反馈渠道,加强对各教学用QQ群、微信群的监管,要求师生不得在群内发布任何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教务处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