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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7年开放实验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2017-03-15   (点击: )

    关于开展2017年开放实验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院系:

        为做好开放实验项目的论证和申报工作,请各院系根据《潍坊科技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管理办法》精神,进行2017年开放实验项目立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

        1.开放实验项目以各院系为申报单位,原则上以本科生为主。

        2.申报项目的类型原则上为科研课题型、预约实验型、毕业设计(论文)型和学科竞赛型,也可以是对验证实验的改进、实用新型发明、设备研制等。

        3.鼓励不同院系、不同年级同学交叉组队。交叉组队的,由团队的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进行申报。

        4.申报开放实验项目的学生须按要求填写《潍坊科技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为了保证开放实验项目的实施效果,每个团队最多不超过10人。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项。

        5.学校将对立项项目进行资金资助,每项资助上限1500元。每个院系原则上申报5~10项。

        6.资助的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实验耗材费、外协费和少量的小工具、资料费等。

    二、项目评审

        1.各院系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初选,初选依据为立项的真实性、资助的必要性、实验研究方法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初选合格后填写《开放实验项目统计表》。经各院系主管实验教学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潍坊科技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和《开放实验项目统计表》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根据“择优、择特、择强”的资助原则确定资助项目。

        3.获得资助的开放实验项目将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三、注意事项

        1.开放实验项目的验收采取集中分组验收和部分汇报答辩的方式进行,参与答辩的项目数为立项数的10%,具体答辩项目由学生自荐、院系推荐和专家抽查产生。成绩优秀的项目,参与学生可根据《潍坊科技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申请获得相应学分。

        2.开放实验项目重在对学生进行实验的意识、思维、技能和素质的训练,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项目验收时除了考察立项申报的目标达到与否,还将重点检查在实验室工作的记录。

        3.申报的项目不能与其它有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重复。

        4.本次开放实验项目执行时间为2017年3月至2017年11月。

        5.材料报送时间:所有材料均于3月27日(周一)下午3点前交到教务处226室,电子文档发送到wksjjx@163.com

     

                                                                      教务处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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