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我校校历,以及学校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和教学活动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日(星期日)至4日4日(星期二)放假三天,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二、教学活动调整安排
4月1日(星期六)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
注:本通知中的教学活动包含课程、实践环节、公共选修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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