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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的通知

2015-04-27   (点击: )

潍坊科技学院

关于对2015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院系、有关职能部门

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请根据《潍坊科技学院学生学业考核条例》和《潍坊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对2015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现就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条件

凡我校2015应届毕业生,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达到最低毕业成绩要求者可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毕业:

1.课程考核成绩经最终补考仍不及格者

2.总学分不足毕业最低总学分者

3.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教育)实习不合格者。

4.仍有在校处分未解除的。

5.学籍状态不是“注册学籍”的。

审核说明

1.教务处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审核。考试成绩达不到毕业条件但达到结业条件的不办理毕业,只办理结业证书;达不到结业条件的不办理毕(结)业手续。

2.财务处对学生的缴费情况进行审核。学费等费用未缴纳的,教育部学籍状态为暂缓注册,处于暂缓注册状态的学生不属于在校生,不办理毕(结)业。

3.教务处、学生处审核学生的在校处分情况。若仍有在校处分未解除的不办理毕业。

2014届办理结业的学生若补考及格后,相关院系将学生成绩、试卷整理归档后交教务处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各院系将结业证书收齐后于610日前交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到教育厅换发毕业证书。

四、毕业生学籍档案建立封存

各院系按照《潍坊科技学院学生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将学生档案归档、封存,8按照就业派遣方案进行档案转寄。

五、完成时间

1)考试成绩、学生处分情况、缴费情况等审核完成时间为2015520日前。

2)毕业论文(设计)审核完成时间为2015618

和有关职能部门在进行上述工作的过程中,既要做到以人为本,体现对毕业生的关爱,又要维护良好的声誉,严把出口质量关,确保本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圆满完成。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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