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科技学院
关于对2015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院系、有关职能部门:
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请根据《潍坊科技学院学生学业考核条例》和《潍坊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对2015年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现就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条件
凡我校2015应届毕业生,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达到最低毕业成绩要求者可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毕业:
1.课程考核成绩经最终补考仍不及格者。
2.总学分不足毕业最低总学分者。
3.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教育)实习不合格者。
4.仍有在校处分未解除的。
5.学籍状态不是“注册学籍”的。
二、审核说明
1.教务处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审核。考试成绩达不到毕业条件但达到结业条件的不办理毕业,只办理结业证书;达不到结业条件的不办理毕(结)业手续。
2.财务处对学生的缴费情况进行审核。学费等费用未缴纳的,教育部学籍状态为暂缓注册,处于暂缓注册状态的学生不属于在校生,不办理毕(结)业。
3.教务处、学生处审核学生的在校处分情况。若仍有在校处分未解除的不办理毕业。
三、2014届办理结业的学生若补考及格后,相关院系将学生成绩、试卷整理归档后交教务处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各院系将结业证书收齐后于6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到教育厅换发毕业证书。
四、毕业生学籍档案建立封存
各院系按照《潍坊科技学院学生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将学生档案归档、封存,8月份按照就业派遣方案进行档案转寄。
五、完成时间:
(1)考试成绩、学生处分情况、缴费情况等审核完成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前。
(2)毕业论文(设计)审核完成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
各院系和有关职能部门在进行上述工作的过程中,既要做到以人为本,体现对毕业生的关爱,又要维护良好的声誉,严把出口质量关,确保本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圆满完成。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