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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7-2018学年在校生学年注册的通知

2017-09-06   (点击: )

潍坊科技学院

关于进行2017-2018学年在校生学年注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有关职能处室: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7-2018学年学生学年电子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注册目的

学年电子注册信息的完善性,是毕业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必要条件。各二级学院应按时、准确、全面地标注在校生学年注册信息,为毕业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打好基础。为保证学年电子注册数据的实时、动态,各二级学院应在日常学籍管理工作中及时将学生学籍异动情况报教务处。学年注册有助于实现对学生在校期间全过程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的学生数据信息库,反映学生借贷还贷、奖励、处分等诚信信息,促进大学生诚信体系建设;为用人单位远程招聘提供毕业生在校期间基本信息,为毕业生就业服务。

二、学年注册内容

学年电子注册内容包含各年级在校生新学年学籍注册、上一学年学籍变动及奖惩等情况电子标注。

1.学籍状态:注册学籍、暂缓注册、保留学籍、休学(分病休、创业等);

2.学籍变动:升级、跳级、留降级(重修)、转学(入、出)、转专业、本转专、复学。

3.学籍注销: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死亡等及其原因。

4.学籍记载:奖励级别及名称、处分种类及原因。

三、学年注册要求

1.学生应在新学期开学后按时到校进行缴费注册,教务处提供在籍学生信息,财务处对照学生信息审核学生缴费情况。未缴清学费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学籍状态标注为暂缓注册。

2.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查学生应征入伍情况,并将应征入伍学生名单、入伍时间和身份信息交教务处备案,应征入伍学生的学籍状态标注为保留学籍。

3.其他学生学籍异动情况请按照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向教务处提供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如实标注学籍状态。

4.各二级学院认真核实学生在校情况,并要求学生对学籍信息签字确认。有信息变动的核实原因后经学生本人、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籍管理员、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备案。

5.教务处、学生处对上学年学生处分、奖励情况进行汇总,按照规定格式交学籍科,学籍科汇总后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标注。

四、完成时间

按照学信网和省教育厅时间安排,请各学院、相关职能处室在922前将审核结果交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审核结果据实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标注。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籍学历信息注册、查询和相关政策宣传,强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是我国高等教育新生学籍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毕业生学历证书注册及相关查询的唯一网站,使学生能够明确了解合法的查询途径和方法。学籍注册状态不是“注册学籍”的,不能参加课程的选课,无法记载成绩,不能参加毕业资格的审核。

学年注册结束后,教务处将对各二级学院学年注册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学年注册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希望各二级学院、有关职能处室严格进行学年注册审查,圆满完成本次学年注册工作。

 

 

 

潍坊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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