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通知
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10月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五五课程)阅卷及成绩上报工作的通知

2017-09-20   (点击: )

依据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10月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成绩上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2017年10月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又称“五五课程”)阅卷和成绩上报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试卷由教务处自考中心统一组织命题和印发,具体考试工作和阅卷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二、每个考生每门课程应提交2种纸质材料。一是实践课程考核评价表,评价表各项内容均需用黑色中性笔手写,不得涂改,评价表右下方填写日期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1)。二是考生的考试试卷,满分为50分,要求用红笔阅卷,要求有明确的评阅记录、阅卷痕迹、评定成绩,评卷人必须在试卷总成绩栏下方签名,要求用黑笔签名。

三、如试卷有多页,将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考核评价表在上,试卷在下,使用固体胶粘贴,统一左侧粘贴,要粘贴整齐(格式见附件2)。作为考生该课程的实践课程考核的完整纸质材料。

四、各学院将考生的纸质材料整理好后,上交教务处自考中心。教务处自考中心分课程、按准考证号先后顺序排序并整理打捆。每门课程应附上相应的纸质版成绩花名册(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课程名称、实践课程考核成绩)上报潍坊招办。

五、上交试卷的同时,上交试卷成绩电子版。

六、以上各项材料上交时间截止到9月29日。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要求整理上交各项材料。

                                                   教务处自学考试服务中心

                                                       2017年9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4030”读书计划的实施方案 下一条:关于2017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上报名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