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科技学院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奖学金的通知
各二级分院:
根据《潍坊科技学院校级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潍科院字【2017】95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文件),现开始组织2017-2018学年度奖学金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已转段学生)。
2.优秀奖学金仅限于本科第一至第六学期,专科第一至第四学期的课程。
3.专项奖学金仅限于本科第一至第七学期,专科第一至第五学期的成果。
4.评选课程成绩为课程初修成绩(不含补考成绩),评选人员学年所有课程(不包含公共选修课),初修考核全部合格。
5.评选成果已受过奖励的学生,不再参与本次专项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课程及成果时间范围
本次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选课程及成果时间范围为2017年8月29日至2018年8月28日。
三、评选程序
1.优秀奖学金评选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先由班级确定评选学生范围(应符合奖学金评选学生的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见文件)及奖学金等级金额等,各二级分院优秀奖学金分配人数见附件3。
2.由各二级分院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2天。
3.二级分院将奖学金汇总表上报教务处进行公示,教务处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在网页端公示3天(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至11日)。
4.教务处报学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四、工作要求
1.优秀奖学金评选由教务处运行中心牵头,专项奖学金评选由实践教学中心牵头,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各二级分院需根据通知及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班会、公告栏、网站等途径做好宣传,并对申报的奖学金公示2天,各分院要设置专门的举报电话。
3.在奖学金评选期间,教务处设立举报电话:0536-5106507、15863299551、13869683059。
4.各二级学院将汇总表于2018年10月8日11:00前交教务处,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电子版以Excel表统计,格式见附件1。
5.公示结束后,以二级分院为单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交教务处,审核盖章后,一份二级分院留存,一份装档案。
教务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