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有关处室及学部:
按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选条件,经专家评审,确定2019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30项,其中重点项目7项,一般项目23项(具体名单见附件)。项目研究时间为2—3年,重点项目资助5000元,一般项目资助3000元,立项拨付40%,结项拨付60%。
各立项单位和负责人要尽快组织开题,完成项目开题报告。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实施研究工作,项目研究过程中不得变更负责人、主要研究人员、合作单位、研究计划、研究时限等。项目应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未按计划完成的,由所在单位督促整改;整改仍无明显成效的,撤销项目,终止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