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组织形式
一、教务处牵头组织学院主管领导、学院督导组专家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对全院范围内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检查。
二、检查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召开教师或学生座谈会。
检查形式及检查内容
教学检查采取日常教学检查与定期教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真正做到常抓质量不松懈。
一、日常检查:以各级人员听课、抽查教学进度、教学秩序、学生出勤为主,不定期召开教师或学生座谈会,了解与教学相关的情况。
二、定期检查:
(一)每学期分三个阶段进行:期初检查、期中检查、期末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期初检查:检查时间安排在开学前1周至开学后第1周内。
(1)检查教师教学准备工作和授课计划表的完成情况。
(2)检查二级学院教学科的各项开学准备工作。
(3)检查各教室、实验室的开课准备情况。
(4)检查教师出勤情况。
(5)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及课堂教学秩序。
2.期中检查:检查时间安排在每学期第9至11教学周。
按照《潍坊科技学院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实施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3、期末检查:检查时间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
(1)督促检查各学院(系)、教研室在阅卷、登录学生成绩、成绩报送及试卷分析等各个环节是否按教学管理要求认真落实。
(2)各学院(系)、教研室教学科研、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
(3)专业及课程建设进展情况。
(4)学期教学总结完成情况。
三、专项教学检查
专项检查的内容根据每学期工作需要安排,一般包括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和实习专项检查等。
1.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
(1)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内容是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及材料的归档,包括选题、开题、答辩、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等。
(2)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的依据是教务处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相关通知和学校相关文件。
2.实习专项检查
(1)实习专项检查内容为上一学期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学生的实习工作内容、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安全情况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等。
(2)实习工作专项检查的依据是根据教务处关于实习工作、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相关通知和学校相关规定。
四、检查结果的反馈及处理
每次教学检查的结果均由教务处以书面形式汇总,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对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提请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尽快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到有关部门尽快整改,并依据《潍坊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中相关规定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五、学院(系)应参照本规定制定本部门教学检查工作的相应实施细则。
六、本规定解释权在教务处。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