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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

2015-05-13   (点击: )

潍坊科技学院

关于组织评选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20119号)及《潍坊科技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定位,学习借鉴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打造培养内容更加突出整体优化、培养方法更加注重学思结合与知行统一、培养制定更加有利于学生成才的新型人才培养基地,使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显著增强,能更好的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二、申报条件

我校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按照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条件要求,适当放宽,具体如下:

1. 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2. 培养目标明确;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有可行解决方案;

3. 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

4.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

5. 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对复合型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6. 以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为建设单位进行建设,并具有两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已获上级部门或学校批准立项建设的实验区不再重复申报。

三、推荐及评选数量

各院(系)可推荐1个创新实验区参加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认5个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四、申报材料

 申请项目时需认真填写《潍坊科技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一式三份),各院系对申请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及经费核算等内容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项目报送教务处。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申报工作,成立专门小组,认真学习《潍坊科技学院关于评选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及附件精神,理清思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以一个或几个相近专业依托,精心设计针对某一类人才的创新性人才培养模式,如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等,要落脚在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上。

(三)仔细研究并规范确定“实验区名称”,命名应突出其独特性,避免命题过于宽泛。

(四)表格填写要紧扣主题,抓住要点,既要表述到位,又要语言精练。著作、教材、论文须已刊登在正式期刊上或为正式出版物,截止时间为2015430日。

(五)潍坊科技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周期为3年。

  (六)申报材料务必于 2015529下午400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kyjxyjzx@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朱翠萍 

 

 

                                                    教务处

                                         2015 年5月7

附件1:潍坊科技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

附件2:潍坊科技学院2015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汇总表

附件3:潍坊科技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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