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科技学院
关于组织校级特色专业评选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与质量,根据《潍坊科技学院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特色专业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校级特色专业以本科专业为主,一般应招生满三届,专科专业一般应招生满五届。
2.特色专业要有坚实的学科基础。申报校级特色专业一般应是学校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专业。
3.有较强的学科支撑,有良好的专业发展前景、培育潜力、较强综合实力和人才市场需求。
4.培养目标定位合理,培养方案合理,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成效显著。有校级以上精品课程、重点课程等教学成果支撑。在校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评价满意度高。
5.专业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教师放宽到讲师),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有良好的科研或专业技术背景。
6.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有具体的专业建设方案,并有有效的保障措施。
7.重视教学管理改革,建立起有效的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积极开展与省内外高校相同专业的合作。
二、申报材料
1.潍坊科技学院特色专业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印制,潍坊科技学院特色专业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潍坊科技学院各类分数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报书要做到内容精练、真实可靠、装订整齐,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邮箱wkyjxyjzx@163.com.
2.提交相关材料(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证明材料等)
3.申报时间:
2015年
5月
29日
下午4点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选程序及数量
采取院(系)申报、教务处初审、学校审定的办法进行。
1.学院推荐。每个学院推荐一个专业参加评审,已确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自动确定为当年度校级特色专业,不再重复申报。
2.教务处初审。各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各院系提供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选名单。
3.学校审批。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校级特色专业名单。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1.特色专业建设是我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规划,精心组织,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做好申报工作。
2.校级特色专业建设周期为3年。
联系人:朱翠萍 宋秀清
教务处
2015
年5月7日
附件1:潍坊科技学院特色专业申报书
附件2:潍坊科技学院特色专业建设标准
附件3:潍坊科技学院特色专业汇总表
附件4:潍坊科技学院特色专业分数统计表
附件5:潍坊科技学院特色专业计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