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意见》(鲁教职字〔2017〕6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11号)要求,在2015年立项第一批省级职业教育教改项目的基础上,2017年开展第二批立项工作。我校本次可以申报6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11号)执行。
二、全省立项数量、立项单位范围及我校申报限额
全省计划立项800项(中、高职各400项),其中,重点资助项目100项左右,一般资助项目400项左右,自筹经费项目300项左右。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可申报12个项目,其他高职院校(含举办专科教育的本科院校)可申报6个项目。各市申报数额按中职学校数量、在校生数、师生比及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立项范围
各地各职业院校在《2017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范围内,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自行命题组织申报。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四、全省立项方式及我校申报、推荐参评方式、推荐数量
全省范围内继续采取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立项资助的方式。我校采取教师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推荐上报的方式参评。
每个二级学院和学校教学管理处室限推荐2项报教务处教学项目管理中心参评,其他行政处室每个处室限推荐申报1项。
五、立项程序
各单位按照下达数量,认真规范地做好组织申报、评审和报送等工作,申报人资质及其他申报要求按照鲁教职字〔2015〕1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并在公示后上报教务处教学项目管理中心。教务处在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推荐上报省厅参评。
六、其他事宜
各单位于2017年3月17日下午4:30 前,安排专人将拟推荐的《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和《2017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交教务处参评,同时将《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和《2017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xxmglzx@163.com。申报书电子版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汇总表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命名。
附件:1.2017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x
2. 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3.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4.高职院校代码表(略)
5.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11号文件
教务处
201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