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通知
工作通知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37课程)、在校生实践课程(55课程)报考数据汇总上报工作的通知

2017-06-19   (点击: )

各学院:

请在6月24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安排专人及时汇总报考信息,并为主考院校代收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37课程)考核费65元,代收在校生实践考核课程(55课程)考核费20元,费用收齐后上交学院财务处。教务处自考中心核准后,由财务处将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考核费统一汇至主考院校。

新学期开学后,各学院务必于9月7日前将交费收据及报考数据交自学考试服务中心。

请各学院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做好报考数据汇总和上报工作。

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教务处自学考试服务中心。

附件:1.在校生实践课程(五五课程)统计数据上报模板

2.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三七课程)统计数据上报模板

                                教务处自学考试服务中心

                                    2017年6月18日

上一条: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巡考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