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促进优良考风学风建设,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通知如下:
1、巡考人员应按照巡考人员职责(附件1)认真巡考,并填写巡考记录表(附件2)。
2、校级巡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安排见附件3。巡考人员当日巡考结束后,将巡考记录表交教务处存档。
3、院系巡考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高教司实践教学标准和教学实验室安全相关课题研究的通知 下一条: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37课程)、在校生实践课程(55课程)报考数据汇总上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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