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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评定与记载管理办法(试行)

2016-10-12   (点击: )

为深入贯彻《潍坊科技学院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指导性意见》,加强课程过程性考核,引导学生重视课堂学习,遵守课堂纪律,按规定完成个人作业、小组作业、实践技能训练等教学要求,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学生课外学习等教学过程的监督,加强学风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过程性考核成绩评定是一项严肃、细致、经常性的工作,各课程教师应严格抓好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切实发挥过程性考核的作用,保证过程性考核成绩记载的真实、准确,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课程过程性考核内容

学生课程的过程性考核由课堂学习成绩、作业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课堂学习成绩包括课堂纪律、课堂考勤和课堂回答问题等三项。(%

(一)课堂学习成绩

1.遵守课堂纪律获得的成绩。记载依据包括:

1)是否按时上课、是否遵守课堂秩序、是否遵守请假制度等;

2)是否配合教师点到,有无扰乱点到秩序的行为;

3)有无交头接耳、喧哗、戏闹、玩耍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

4)是否有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行为;

5)是否有上课睡觉的行为;

6)是否有其他与听课无关的行为。

2.课堂考勤的成绩。

3.课堂回答问题的成绩。

(二)作业成绩

1.学生平时作业(以作业本形式提交,原则上一周一次,帮助学生巩固对理论知识的掌握能力)(#

2.实验报告、实践操作、课程实习、课程论文、调查报告、综合报告、读书笔记、发明创造、作品或针对问题的实验设计等(*)。

3.课堂测验、单元测验、阶段测试等其它考查学生对已学内容的掌握情况、学习能力、初步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课程过程性考核记载方法

(一)课程平时成绩的计分比例

1.全校所有课程(单独要求的除外),每门课程的总成绩均按100分计算,由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和期终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即:总成绩=(课程过程性考核×百分比)+(期终考试成绩×百分比)

2.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40%,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平时成绩可占到40%-80%。有特殊要求的请填写《潍坊科技学院成绩比例更改申请表》到教务处备案。

3.每门课程程性考核成绩的分布与权重见下表。

课堂学习(%

平时作业成绩(#

其它过程性考核(*

10%

10%

20%

若(*)含有多项考核内容,其比例由教师自行规定。

(二)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的评定细则

1.学生过程性考核成绩的评定与记载方法

1)学生过程性考核成绩的记载一律采取“倒扣分”的办法进行。即:学生在参加课程教学活动前,均默认获得课程平时成绩,根据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扣分”、“扣分量”或“不扣分”判定;

2)课堂纪律、课堂考勤、课堂回答问题等成绩的记载方法:由教师采取随机抽查、课堂目检等方法,并区分不同情况,按照《潍坊科技学院教学日历》中确定的记载符号进行记载,作出“扣分”“扣分量”或“不扣分”的判定;

3)作业成绩的记载方法:教师根据学生上交作业次数和作业质量进行考核,按照“五级记分制”或“百分制”给出成绩。系(教研室)可根据课程特点,确定每个等级或每个分数范围的扣分标准,由任课教师在具体记载时统一作出“扣分”、“扣分量”或“不扣分”判定。

4)每位教师原则上每门课程每班每周批改一次作业(学生数超过60人的可分单双号批阅)。作业的批改须详细,标出错误的地方,打分(按百分制),并注明批改日期。在学期结束前,教师必须收回班级人数2/3被批改过的作业。教学院长安排教学秘书每月检查1次。

2.过程性考核成绩的评定与记载次数

1)周学时为4学时以下(不含4学时)且学生人数不足100人的课程,总次数不少于12次,其中课堂考勤、作业两项考核合计不得低于10次,且每次抽查的人数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50%

2)周学时为4学时以下(不含4学时)且学生人数超过100人的课程,总次数不少于12次,其中课堂考勤、作业两项考核合计不得低于10次,且每次抽查的人数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30%

3)周学时为4学时以上(含4学时)且学生人数不足100人的课程,总次数不少于16次,其中课堂考勤、作业两项考核合计不得低于12次,且每次抽查的人数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50%

4)周学时为4学时以上(含4学时)且学生人数超过100人的课程,总次数不少于16次其中课堂考勤、作业两项考核合计不得低于12次,且每次抽查的人数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30%

5)毕业班的课程的最低考核次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的减少。

3.学生课程平时成绩的评定

各任课教师承担学生课程平时成绩的评定。任课教师需将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认真、及时、全面地记载在《潍坊科技学院教学日历》中。教学单位系主任、教学院长进行不定期检查,若无记载,则视为没有进行课堂考核,按教学违纪处理,并进行通报。

4.学生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分数)计算方法

学生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分数)=平时成绩满分 - 被扣除的分数。注:学生一学期无故缺课5次或迟到早退10次,取消本课程期末考试资格,考核成绩作零分计;缺课累计达到该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者,考核成绩作零分计,不予正常补考;学生一学期中缺做实验、实习时数达五分之一或实验、实习考核不及格者,或无故不完成平时作业累计达该课程作业总量三分之一者,考核成绩以零分计;待实验项目、作业补齐后,取得一次补考资格。病、事假累计达到该课程本学期学时数的二分之一者,考核成绩作零分计,不予正常补考。任课教师须在课程结束前一周,将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经系(教研室主任)和课程所归属的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后,交学生所在学院以及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在最后一堂课上,当众宣布所有学生的平时成绩及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5.《潍坊科技学院教学日历》填写规范

教师填写成绩登记册时,必须填写平时成绩栏(按百分制形式填写),并填写平时成绩、期末成绩等所占的比例,否则视为无效成绩。

四、其他相关规定

1.教师在每门课程开课前必须向学生介绍本办法的精神。

2.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必须将《潍坊科技学院教学日历》连同成绩登记册送交课程所属教学单位。

3.对按规定明显须扣除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如学生明显违反课堂纪律等)而任课教师不予扣除的,将视情况给予处理。

4.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和课程负责人要加强对考核方式改革课程的全面监控,对考核方式改革课程实施方案、过程性考核内容、试卷及成绩分析报告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注意存档;对考核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科学性、执行情况和教学效果进行客观评价。

5.教务处每学期将对所有考核方式改革课程的教学、课程考核、资料存档、学生满意度等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评估。

6.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自201691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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